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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腫瘤重難罕團隊

 

  • 優勢及特色
    • 臺北榮總骨癌團隊致力於制定適合亞洲人之骨癌化學治療方針,治療40%以上骨癌病患,並以肢體保留性生物重建為手術治療之特色,分別榮獲2014與2017年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銀獎,在亞洲區域居於領先地位。
    • 本團隊負責台灣兒童癌症研究群多中心兒童骨癌治療及追蹤,經由建立化療毒性動物模式,篩選可能之化療保護劑,朝減少化療毒性副作用並提高存活率而努力。
    • 臺北榮總骨腫瘤化療方針: 目前骨腫瘤的治療方式是在手術前先使用2個多月的化學治療,之後進行原發性腫瘤廣泛切除並進行肢體重建,待傷口癒合再繼續化學治療,全部療程為期約8個月。
    • 手術前先接受化學治療的優點是可以使腫瘤變小,減少切除範圍,促使病患有機會接受肢體保留手術,並控制轉移病灶;手術後繼續接受化學治療的目的是殺死血液中看不見的殘餘癌細胞,使存活率獲得改善。
    • 約有15-20%的惡性骨腫瘤患者在一發病時已經有遠端轉移性病灶(稱原發性轉移),轉移的位置以肺部為主。在病人接受化學治療之後,不但原發的腫瘤可以獲得控制,肺轉移腫瘤也有機會縮小。此時不但可將原發病灶切除,並可嘗試將肺部轉移病灶切除。
    • 「生物性重建」: 生物性重建相對於腫瘤型人工關節,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生物性重建是使用「真正的骨頭」來填補骨缺損(如下圖),而腫瘤型人工關節是使用「金屬替代物」取代骨缺損。而「真正的骨頭」來源則包括使用異體骨或自體骨滅活而來。 「真正的骨頭」擁有兩樣最重要的優點:第一、重建病患的骨本(restore bone stock):重建進去的骨頭,在初期為尚未活化的骨頭結構,但在幾個月到幾年過後,會有部分的地方慢慢新生血管、長出新的骨細胞。一旦這些骨頭結構活化再生後,就和真正的骨頭是一樣的。第二、生物性的癒合(biological union):重建的骨頭和病患原本的骨頭,會在平均6個月至12個月內達到生物性的癒合。所謂生物性的癒合,便是像我們一般骨折後的骨癒合一般,藉由成骨細胞(osteoblast)、嗜骨細胞(osteoclast)等作用,產生新生的骨頭。與腫瘤型人工關節相比起來,並非使用骨水泥(bone cement)做固定,所以一旦癒合後,這塊重建的骨頭便不會發生鬆脫(loosening)的情況。

 

  • 服務對象: 各種骨骼肌肉系統惡性腫瘤,包括各種骨癌(如骨肉瘤、依汶式肉瘤)、軟組織惡性肉瘤。

2017 國家生技醫療品質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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