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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訓練計畫

簡介

      榮民總醫院小兒部創立於民國五十四年七月,首任部主任為蕭遺生教授。小兒部原隸屬於內科部,初期僅有病床八張,主治醫師二人。隨業務之發展,於民國五十七年九月,小兒科改併入婦幼中心作業,時病床已增至二十四張,主治醫師亦增至五人,且設立有嬰兒室,作業上已粗具規模。                        

      民國六十四年九月,小兒科擴大編制為小兒部。設置一般兒科、新生兒科、及小兒心臟科。經過第二任部主任黃碧桃主任與多位資深醫師多年之努力經營,不僅設備與人員更加充實,且由於小兒專業分科之設立,醫療、教學與研究之水準均有大幅度之提高。於民國七十四年擴編為六科,並逐漸增加一般病床、隔離病床、小兒及新生兒加護病床。

      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一日小兒部更名為兒童醫學部,設置一般兒科、新生兒科、兒童心臟科、兒童腸胃科、兒童感染科、兒童免疫科。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修定為一般兒科(含兒童血液腫瘤及兒童胸腔重症)、新生兒科、兒童心臟科、兒童腸胃科、兒童感染科、兒童免疫科(含兒童腎臟)、兒童遺傳代謝科、兒童神經癲癇科(任務編組)。住院醫師依其個人志願及總醫師排定每月輪調到各科學習。此外,尚需輪調到非屬內科部編制下急診部訓練兒科急診,以達成完整的兒科住院醫師訓練。住院醫師、實習醫學生與主治醫師組成完整團隊教學訓練,落實全人醫療的理念。

 

訓練宗旨與目標

(一)訓練宗旨在「培育能以病人為中心、施行全人照顧、具備一般兒科臨床能力」之兒科專科醫師。

(二) 訓練目標: 訓練完成時兒科醫師在面對兒童時能夠:

1.具醫療專業素養,以充實之醫學知識及技能,照護兒童病患。

2.能依循醫療專業倫理規範,執行具有責任感、人文關懷、憐憫心與同理心之病人照顧。

3.具備在本土社會與醫療體系下的醫療處置能力,執行合於醫療法令與經濟效益之處置,包括教學及研究之工作能力。

4.具備在醫療工作中持續學習進步之習慣與能力,能有效獲取醫療資訊,並正確判讀與運用。

5.有優良之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能夠詢問詳細而正確的病史,建立並維持良好醫病關係,成為醫療團隊合作之一員。

 

 

臺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部住院醫師訓練計畫(112-01第14次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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