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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

臺北榮民總醫院心肝寶貝俱樂部組織章程
一、 本組織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心肝寶貝俱樂部(以下簡稱本部)

二、 組織目的:
(一) 提供器官移植者有關醫療方面資訊。
(二) 協助並提供器官移植者日常生活必需注意事項資訊。
(三) 辦理活動促進病友彼此間友誼,並舉辦志工訓練及講習等事項。
(四) 協助並提供器官移植者早日融入社會,返回正常生活。
(五) 推廣器官捐贈並予宣導。

三、 組織成員:本部為會員制
(一) 會員:接受器官移植者病患及其家屬。
(二) 榮譽會員:
     1、 從事器官移植之醫護人員。
     2、 從事器官移植之義工及有關人員。
     3、 贊助本部活動經費之人士。

四、 組織架構:
(一)本部組織架構下設四組:企劃活動組、關懷組、會計組、總務組,並得視會務情況增減之。
     1、 會長:綜理本部會務及活動推廣,並代表本部與其他病友聯誼團體交流。
     2、 副會長:協助會長辦理本部會務及活動推廣,會長交辦其他事項。
     3、 企劃活動組:有關本部會務之策畫及活動規劃與執行。
     4、 關懷組:探訪並服務會員,對新器官移植者日常生活上資訊提供及諮詢。
     5、 會計組:負責本部有關之財務收支、預算編列、決算表冊之編制及保管。
     6、 總務組:本部會務及活動所需物品之購買,分配及保管等業務。

(二)會長之任期以二年為一任,於任期屆滿前一個月內辦理改選,連選得連任。       
(三)會長、副會長及幹部如喪失會員資格者,即喪失其會長、副會長及幹部之資格。
(四)本部之會長及幹部應以會員之福祉為最大考量,秉公處理一切本部之業務。
(五)本部必要時得由會長禮聘請專家學者若干名為顧問。

五、 經費來源:
(一) 會員繳納之會費及常年年費。
     1、 新會員入會時繳納會費500元。
     2、 會員每年應繳納年費500元,會費調整須經會員大會表決同意後行之。
(二) 會員之自由捐助。
(三) 接受其他社會人士或團體之捐贈。
(四)本會基金之孳息。

六、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年會之召開需於前二十天通知會員出席,臨時會議於前十天通知會員出席,且每次會議需將會議記錄報請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移植外科核備。職掌如下:
(一) 會長、副會長二人、各組幹部由本部之會員中選出,各組應互相配合,以利會務進行。
(二) 聽取各組上年度工作報告。
(三) 會員有提案、表決權。
(四) 顧問及榮譽會員有建議權。
(五) 本年度工作計畫(含預算)及上年度決算表冊審查權。
(六) 本部章程修正權。

七、 活動之辦理:
(一) 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有關醫療講座,提供會員有關醫療資訊、生活方面所需 
注意事項。

(二) 每年至少辦理一次戶外活動(如旅遊、餐聚、觀摩等活動) 。
(三) 協助參與器官捐贈宣導及感恩活動,推廣器官捐贈活動並宣傳。

八、 本部為非營利之公益組織。
九、 本章程提請會員大會議通過後,經台北榮民總醫院器官移植外科核備後實施之,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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