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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臟移植手術治療肝細胞癌

【作者/夏振源 醫師】
  肝細胞癌俗稱肝癌,肝癌的發生與肝硬化及慢性肝臟發炎息息相關。在台灣地區約80%的肝癌患者同時合併有肝硬化;此外,台灣地區大多數的肝癌患者為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因此,肝臟專家都會建議B型肝炎或C型肝炎病毒帶原者應定期接受肝臟超音波及抽血檢查,尤其是e抗原呈陽性反應者或慢性活動性肝炎患者更應如此。

  過去肝癌之所以令人害怕,是因為肝癌的發生通常不會有任何症狀,發現時往往已是末期,病患從診斷到死亡大約在3個月到9個月。然而隨著民眾健康意識以及臨床醫師警覺度的提升,這種情形已有顯著改善。因此,早期發現的病患不再是少數。

  肝癌的治療基本上可區分為手術治療及非手術治療。手術治療又可分為手術切除以及肝臟移植兩種治療方式,而手術切除仍然是治療的主流。手術切除可以提供患者根治的機會。根據文獻,接受手術切除肝癌的患者,術後5年的存活率可高達45%,若是切除的腫瘤大小在5公分以下,則術後5年存活率更是可以高達68%。然而肝癌畢竟是難纏的對象,因為手術切除後,5年內腫瘤復發機率可以高達75%;尤其術後二年內更是腫瘤復發的高峰期。復發的個案以肝臟內部復發為大宗,約佔復發個案的90%。因此,如何防止術後復發是臨床醫師待以突破的重大課題。

  肝內復發主要的原因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癌細胞在手術前已侵襲肝內血管。因此癌細胞極可能在手術前經由血行已漂流到肝臟的另一區域準備落腳長大;另一類肝內復發是所謂的第二個原發腫瘤,意思是第二個發生的腫瘤與第一個腫瘤無相關性,因此嚴格來說,此腫瘤不是復發而是新發。原因是手術雖然切除了原先的腫瘤,但是手術無法治療慢性肝炎及肝硬化,因此手術後的肝臟仍是好發肝癌的場所。雖然手術切除可以提高患者高達45%的5年存活率,但可接受手術切除的肝癌患者卻不到三成。

  如前述,多數肝癌患者同時合併肝硬化,其肝功能都有程度不一的障礙,因此手術切除可能讓餘留的肝臟發生嚴重的失償,而導致肝衰竭,這也是肝臟外科醫師最擔心的手術併發症,因此外科醫師必須在術前謹慎地評估患者接受手術切除的可行性如何。

  肝臟移植治療肝炎最大優勢是一次手術治療兩個疾病─肝硬化及肝癌,但是在肝臟移植發展的早期,嚐試以肝臟移植的方式治療肝細胞癌的成果均無法令人滿意,其主因是當時接受肝移植治療肝癌的患者大多是晚期的病患。然而隨著醫學界對肝細胞的腫瘤行為更加清楚時,發現肝癌在某些條件下以肝移植來治療,會有可觀的成果。

  在九○年代早期,移植醫師發現接受移植的病患若術前影像學檢查未發現有腫瘤,而術後病理檢視病肝意外發現小型肝癌者,其移植後三年的存活率竟可高達70%。1996年義大利米蘭的醫師Mazzaferro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發表肝臟移植治療小型肝癌的成果,更是奠定日後肝移植手術治療小型肝癌的基礎。該研究發現若是接受移植者其肝癌是單顆且不大於5公分,或是肝癌數目不超過3顆,每顆不大於3公分,則移植後4年存活率竟高達75%,而復發率僅8%。該研究小組醫師所設的腫瘤條件,日後被學界稱之為Milan criteria。

  隨著活體肝臟移植手術數量的增加,活體肝臟移植在治療肝癌的成果到底如何是值得注意的。根據日本北海道大學Todo教授針對全日本316為患有肝癌接受活體肝移植的成年人所作的分析﹙移植後追蹤月份從2.5個月到72個月,中數為16個月﹚,發現移植後3年的存活率為69%。若再細分,患者符合Milan criteria者,移植後3年存活率則高達78.7%;患者不符合Milan criteria者,其移植後3年存活率則降到60.4%。在現階段,由於肝移植治療肝癌的成績已有長足的進步因此有專家建議肝移植治療肝癌的條件應該可以再放寬。

  綜合言之,對於肝硬化肝功能失償的小型肝癌患者而言,肝臟移植是理想的治療方式,惟器官的來源一直是難以突破的問題。在待贈的過程中可能因疾病的進展而失去良好的治療時機;對於身體整體機能良好,且肝功能良好的患者,手術切除仍然是第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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